什麼叫做試用期(或適用期)?請問有相關的規定或法令嗎? ... 翻遍整部勞動基準法,沒有任何一處提及「試用期」三個字,原本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中「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規定,也在民國86年修正時被刪除,「試用期間」成為沒有明文法律規定的灰色 ...
tw.knowledge.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