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輔導科設科長1人綜理行政業務並負責工作分配、科室協調、督導相關業務之執行,另有書記官1人, 錄事1人,替代役男3名辦理為民服務工作。 工作職掌: 1、受理民眾電話或當面詢問或因案聲請 2、代洽承辦人,填具詢問解答單分送承辦人員 ...
www.tpc.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