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由儀器保管人重新檢校,排除並記錄儀器誤差原因。若誤差原因為機件故障時由保管人連繫維修。 5.3.3 儀器校正合格前禁止使用,並黏貼「禁止使用」標簽作為識別。 6.附件 6.1 設備檢查課儀器自動檢查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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