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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 101.12.22 發文字號: 南市教小(一)字第1011079000號 函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日期: 101.12.22 主 旨: 訂定「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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