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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頁

已請領使用執照的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其拆除必須先申請拆除執照後,才能進行拆除工作,如果先行拆除而未請領拆除執照,將會處以新台幣一萬元以下的罰鍰。如果是原建築物拆除重建,可以併同建造執照一併申請,或是先申請拆除執照後再申請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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