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親職教育實施計劃 一、依據: (一)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 國小課程標準「輔導活動實施要領」。 (三) 本校校務工作計劃。 二、目的: (一) 協助家長擁有教育子女的是當態度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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