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導演張作驥被控性侵案,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張作驥民國102年5月13日傍晚與電影工作夥伴及友人前往台北巿文山區的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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