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08.10.29 一、依據: (一)「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六十一條。 (二)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辦法。 二、目的: (一) 提昇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服務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 (二) 追求卓越,建立持續改善目標及管理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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