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有採「三分主義」,將人分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完全行為能力 人」,如德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即採此種分 ... 目前,中華民國、奧地利、 德國民法皆以7歲以下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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