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99年2月25日院授主忠字第0990000995號函,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2、9、10、12點暨「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詳附件】,並自本(99)年3月1日生效,請 查照。 (轉載自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9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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