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 正 條 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章 總則 一、 章名新增。 二、 本辦法共分總則、業務往來、赴大陸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來臺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及參股投資、附則等五章。 第一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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