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辦法依農會法第四十九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農會選舉、罷免,除農會法及農會法施行細則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 定。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農會之選舉、罷免,係指各級農會理事長、常務監事、理事、
law.co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