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草案。本草案請參照以下網址。 另對本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溫減管理室,詳細聯絡資訊請參考附件!
ghgregistry.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