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公私場所噪音狀況檢查或鑑定人員訓練簡章 一、訓練 依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環 訓所)依據 「噪音 管制 法 施 行 細 則 」第13 條及「空氣污染物 及噪 音檢查人員訓練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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