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已於87年3月23日以台87人政給字第001923號函規定,亦即出國人員應向中央信託局投保綜合保險 新台幣400萬元,保險項目包括意外死亡、意外殘廢、意外傷害醫療、航空旅行、疾病住院醫療及兵災保險(中東地區、薩爾瓦多及瓜地馬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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