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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電話通信費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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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電話通信費處理原則
(二)行動電話通信費:指行動電話門號之月租費、通話費、 簡訊費、傳. 輸費、網際網路 費等費用。 三、各機關以機關名義登記之行動電話門號'其通信費由機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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