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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與「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 ...

... 教育訓練規則」第 14 條之 1 規定,雇主應使其僱用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接受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該課程為 50 小時課程 (含兩次實作)。3. 上述兩項規則所定之訓練,均為強化該護理人員之職業健康服務知能,惟「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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