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處分意義: 一、依現行訴願法第2條第1項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處分謂中央或地方機關基於職權,就特定之具體事件所為發生公法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復按行政程序法第92條之規定,所謂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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