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4月30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3 會期第 10 次會議三讀通過行政程序法第131條 的修正案,雖然目前總統尚未公布,但僅為時間之問題。我們先看新條文與原條文之比較: 新修條文 原有條文 第 131 條 Ⅰ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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