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小六法 1 行政執行法 中華民國96年3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第7條條文 第7條 (執行時效) Ⅰ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 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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