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工作室或經紀公司行業代號適用之規定 《賦稅》2008/9/18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藝人工作室或經紀公司如營業項目係提供旗下演藝人員參與電視節目或其他各項活動主持、戲劇演出或代言等, 如該藝人工作室或經紀公司未能提示帳簿文據供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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