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100 年度苗栗美展」簡章 一、宗 旨:為推展地方文化藝術教育,鼓勵藝術工作者創作風氣,藉以收觀摩鑑賞之效,提昇本縣藝術創作水準,充實民眾休閒生活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www.uart.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