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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修正後「花蓮縣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計畫」,並自102年6月1日起施行 - 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請填寫網站簡述 ... 一、花蓮縣政府修正「花蓮縣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計畫」,並自102年6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修正重點:將原申領時間「新生兒出生後二個月內」修正為「六十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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