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85 年 7 月 總局組織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頒定,仍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在執行民用航空業務時,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之指揮監督,於高雄國際機場仍設高雄分局,置分局長一名、副分局長一名,下設四個股、勤務指揮中心、偵查隊、安檢隊及警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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