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簡介 組織圖 業務職掌說明 第 一 章 總則 本規程依法院組織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理事務,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規程行之。 法院事務,除依法令或依其性質得以各庭、處、所、科、室名義行之者外,以各該院之院長名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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