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撤銷假扣押假處分的裁定,必須向本院原承辦股聲請。要撤回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則向民事執行處聲請。 二、反擔保:債務人可提供反擔保,聲請民事執行處撤銷假扣押之執行。但是有別人併案時,假扣押還不能啟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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