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標示,不可以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更重要的是,食品絕對不可以有醫療效能的標示。 此規定最主要的精神是在於保護消費者,食品絕對不是藥品,為免誤導真正有病卻不正確就醫、反而寄望"誇大不實、有神奇功效"的食品來"治療"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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