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外國公司的定義,使其有價證券在台募集、發行、買賣或私募受到證交法的規範。 另內線交易的定義上,增訂只要能證明買賣是在知悉重大消息之前就已訂定,就可以免責的但書規定。
www.ht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