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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特區-公共藝術-設置流程

中央部會應負責審議範圍跨越二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行政轄區及其主管之政府重大公共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並應邀請公共藝術設置地之地方政府代表列席。

culture.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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