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審查. 行政指導規定. 審查結果. 備註. 供救助6層以上建築物消防車輛通行之道路或通路,至少應保持4公尺以上之淨寬,及4.5公尺以上之淨 ...
www.fire.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