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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建築工程施工圍籬綠美化推動實施計畫

- 4 公告實施後於各樓層申報勘驗時所檢附之現況照片須含施工圍 籬綠美化照片,設置方式須符合本計畫規定並於實施後3個月 內完成圍籬綠美化施作,其申報方式如下說明: 一、 未申報施工計畫之建築工程其相關設計圖說(含位置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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