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政府為有效運用民力,協助警察勤務、維護社會治安,補充警 力不足,並搶救各種災害,於戰時發揮民間自衛自救功能,有效支援 軍事勤務任務,特訂定本規定。 二、義勇警察大隊(以下簡稱義警大隊)之任務如下: (一)協助防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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