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鑑定申辦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稱身心障礙者福利法)規定,身心障礙者,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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