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依大眾捷運法第四十五條之三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大眾捷運系統之場、站、路線及設施兩側之禁建、限建,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特殊軟弱地段:指土壤標準貫入試驗之貫入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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