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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民e點通

應備證件 1.臺北市臨時看護補助申請書。2.診斷證明書正本,其醫囑部分應載明申請人住院期間須專人看護及入出院時間。3.由醫院之護理師或社會服務員蓋章證明之看護服務證明書正本。4.照顧服務員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照顧服務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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