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 1.民眾持身分證明文件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其他配合醫院或經臺北市牙醫師公會所屬「牙醫診所」檢查需裝置之假牙項目,由醫院或診所依規定流程向社會局提出補助申請。2.洽詢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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