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發揮勤務功能,提高執行取締餐廳違規營業績效,確保餐廳消防暨 公共 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貳、依據: 一、本局 71.12.17.執行取締餐廳違規營業專案協調會議記錄。 二、建築法第 5.10.34.72.76.77.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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