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遺失物協尋 一、申請證件:無。 二、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三、承辦單位:交通警察大隊綜合組。 四、受理方式:電話方式受理 (2394-9007) 或服務人員直接受理。 五、申請方式:電話申請或親自到場(可委託他人辦理)。 六、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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