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七條, 動產擔保交易之登記,應由契約當事人將契約或其複本,向登記機關為之。 登記機關應於收到之契約或其複本上,記明收到之日期,存卷備查,並備登記簿, ...

www.google.com.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