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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空氣污染防制

申請許可業務名稱 一、申請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許可證 處理時限30天、會外機關45天 二、申請固定空氣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 處理時限30天 三、臺北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 處理時限60天

www.dep.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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