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以下簡稱管 理機關)為處理違反下水道法有關污水下水道部分案件,特訂定本要 點。 二、管理機關稽查人員應就左列違法事實進行查報,並依表列基準執行處 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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