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一、 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 ..... 【法規適用】. 38.公寓大廈除住宅使用外 ,是否可做其他用途?其限制如何?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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