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為「臺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案). 一、 山坡地應整體 ... 影響整體開發者。 二、基地內原自然地形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 者,除水土保持設施外,不得作為建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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