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組織規程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4日 所有條文 第一條 本規程依臺中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置局長,承市長之命,兼受內政部 警政署(以下簡稱警政署)之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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