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五大特定場所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訪查 【五大特定場所非視障者按摩訪查】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 (一)第四十六條 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各級勞工主管機關為協助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及理療按摩工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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