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處秘書室主任(事務管理單位主管)兼任 之,其他委員依「出納管理手冊」、「物品管理手冊」、「國有公用 財產管理手冊」、「車輛管理手冊」之規定兼任之,成員如下: (一)出納管理之檢核:會計室、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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