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967條 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民法第968條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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