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第三條. 機關、學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舉辦文化藝術(音樂、戲劇、舞蹈及雜技)活動,得向本局申請使用中山堂。 ... 地址:40454臺中市北區學士路98號| 電話:04-22303100 場地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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