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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電子報 - 通保法規範 監聽每次不得逾三十天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九月政爭風暴中,檢察總長黃世銘公布監聽譯文之舉引發重大爭議,黃世銘雖稱公布譯文於法有據,內容談的都是關說,並無侵犯隱私問題,但多位法界人士有不同看法,並引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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