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昨通過「 私立學校法第62條條文修正草案」,個人或營利事業經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贈學校法人或財團法人私立學校現金,得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或列為費用或損失。草案將送立院審議。...
www.libertytimes.com.tw